武侯数字文化创意中心项目(一期)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武侯数字文化创意中心项目(一期)监理 / 标段已由川投资备以川投资备【2020-510107-70-03-472506】第FGQB-0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武侯发展置业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川投资备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07-70-03-472506】第FGQB-02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建筑地上 11 层,地下 3 层。
2.4 工期: 66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7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8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02月0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当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时,可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的已完成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监理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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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