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安区万家溪河、司马河、金家河排涝治理项目(项目名称) 二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万家溪河、司马河、金家河排涝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区发改投资[2022]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区发改投资[2022]1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昌正工程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标段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金家河;二标段:司马河;三标段:万家溪河 。
2.1.2 建设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司马河道治理约6.05km(具体以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4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
2.1.5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类总承包业绩。(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附县级及以上 服务平台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3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中标合同段的班子成员不能是同一个项目班子成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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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