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1/20-QT-05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忻州广宇煤电 3号炉除尘器电场提效智慧输送系统 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35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华电忻州广宇煤电 3号炉除尘器电场提效智慧输送系统改造相关工作,包含设计、施工(拆除及安装)、设备制造供货、现场调试及配合性能试验等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除尘器改造-3号炉除尘器电场提效智慧输送系统改造(CHDTDZ021/20-QT-0502):将3号炉输灰系统原正压浓相输送方式改为智能满管输送方式。包括整体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试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尘器改造-3号炉除尘器电场提效智慧输送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评标现场查询,不以投标人未提供截图作为否决条件)。;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评标现场查询,不以投标人未提供截图作为否决条件)。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直接签订的输灰系统改造(采用先导式或栓塞式技术)项目合同,(包含设备供货、安装工作等)。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