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分公司围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3-3-208-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河北分公司围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100MW光伏发电。
2.3 标段划分: 河北分公司围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广发永乡、棋盘山镇、育太和乡
2.5 服 务 期: 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自收到招标人通知日起,现场条件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完成以下工作:
(1)第10个自然日内完成工程勘测,并向投标人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招标人予以确认。
(2)第30个自然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含必备图纸),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完成试桩工作,确定桩型和招标用的工程量;
(3)试桩报告通过审查并确定桩型及工程量后,或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标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4)第60个自然日内完成第一批施工图(不少于10个方阵)设计工作;90日内完成剩余施工图设计工作。同时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本工程最后一组光伏阵列投产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竣工图设计工作。
(5) 按业主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有关的勘察设计文件。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围场1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设计代表驻现场时间不低于30%工期。需全过程配合智慧基建相关工作。
其中各阶段工作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如下内容:
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参加招评标工作及技术协议的签订。专家评审会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书内。
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设计总结阶段,机组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设备选型、基础设计、道路优化、集电线路、升压站设计、防雷接地设计、监控系统等进行专题总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须具有至少2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23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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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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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gdl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