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输煤翻车机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3-3-3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输煤翻车机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2 规 模: 300MW
2.3 标段划分: 包头第三热电厂300MW输煤翻车机升级改造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第三热电厂翻车机区域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120天,供货周期90天,施工25天,调试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包头第三热电厂输煤翻车机机务、电气及热控方面改造工作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及铁路检测等内容。改造范围包括机务:重车线、空车线夹轮器改造,拨车机、推车机自动提钩销装置改造及翻车机检修项目;电气:拆除并更换电气室内所有翻车机控制柜及柜内所有元件,更换电源柜、控制柜、变频器柜,翻车机、拨车机、迁车台、推车机的变频器,更换室外就地动力接线箱;热控:增加拨车机、翻车机、迁车台、推车机编码器,更换主令开关,托令电缆增加DP通讯电缆用来通讯编码器,更换整车系统限位;负责全部动力托令电缆及控制托令电缆的更换及接线(托令电缆由招标人采购)。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翻车机检修或改造工程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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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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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gdl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