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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东公司大庆杜蒙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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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3-20 15:5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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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蒙东公司大庆杜蒙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3-3-34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蒙东公司大庆杜蒙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庆杜蒙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境内,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为2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10MW的风电机组,拟采用130m高度钢塔,同期建设一座220kV无人值守升压站,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经升压后通过一回220kV接入大同区新建的肇源500kV汇集站220kV侧。本项目按要求配置储能装置,储能装置暂按项目装机容量10%、2小时考虑。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电网公司审查意见为准。

项目场址区域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场地区域为平原,场地区域坐标介于东经124.28°~124.51,北纬46.22°~46.34之间,G232毗邻场区,场址外部交通条件便利。地势起伏不大。场址位置示意图如下:

图1-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2建设地点: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2.3规模:陆上200MW风电。

2.4项目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2026年10月10日开工,2027年9月10日全部机组并网。投标单位勘察设计周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总体要求。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大庆杜蒙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调相机系统、220kV升压站的勘察、设计,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风资源、气象、水文等工程设计所需数据收资;机组微观选址复核、1:500地形图测绘、详细勘察测量、试桩(征地、协调、地勘、试桩后恢复、施工方案等一切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初步设计(包含临建平面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的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具体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所有测量工作、地质勘查工作(包含详勘时的协调工作);风电机组微观选址复核,220kV升压站选址、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智能巡检及安防系统设计、文化元素风电场设计、数智化风电场设计、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安全设计专篇;项目自施工之日起至全容量并网发电期间始终派驻至少2名工代驻场进行沟通、联络、指导等全过程服务;配合初步设计内、外部审查及电网公司组织的涉网电气设备初设审查相关工作;其他相关审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设计需结合《中国集团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新能源场站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导则》《中国集团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典型设计(风电场工程)》及中国集团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同时按《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把绿色建筑设计要求落实到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景观等各个专业,明确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措施。按要求对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进行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书。本工程设计标准需达到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要求。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等一切与设计服务有关工作。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场内工程勘测、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勘测、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文件,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40天内完成施工标段、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编制;50天内提供风机基础等首批施工图,所有机组240小时试运完成,并且所有土建项目及尾工尾项全部验收合格,在集团内部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为服务期限。施工图的供图进度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总体要求,否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2.7划分标段: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生效条件为: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的实质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工程拟任设总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为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20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担任设总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书等资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为项目负责人或设总的业绩)。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27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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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 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 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zgdl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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