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与《南方+汕尾频道》媒体合作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编号:CG030006200229268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6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与《南方+汕尾频道》媒体合作项目,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南方日报将继续以“两端一云”建设为牵引,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紧扣立足广东、聚焦湾区、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战略定位,构建“入粤融湾出海”传播服务新格局,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坚持制造业当家、实施“百县千镇万村 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绿美广东等事关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重 点工作,唱响主旋律,澎湃正能量,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媒体力量。南方日报汕尾记者站运营,平均日阅读量1.5万,通过投放新闻报道,展示汕尾供电局的亮点工作,提升企业美誉度。
2.2采购范围:2026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与《南方+汕尾频道》媒体合作项目:(1)在《南方+汕尾频道》做好软广发布1年60篇,增值服务:一年内可在《南方日报》发布宣传5篇(字数不超过1000字)。
2.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汕尾
2.4采购分类:专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单位:**) | 工期/交货期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1 | 2026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与《南方+汕尾频道》媒体合作项目 | 2026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与《南方+汕尾频道》媒体合作项目 | /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 否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4.1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1.采用非招标采购依据 (1)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2293003-2025)第六条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31 3 002-2025)第十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 (一)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之外; (五)新闻宣传等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需的,且不属于依法必招范围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司招标规模但不适宜招标的,或难以组织招标的。 本项目拟与《南方+汕尾频道》媒体合作项目:(1)在《南方+汕尾频道》做好软广发布1年60篇,增值服务:一年内可在《南方日报》发布宣传5篇(字数不超过1000字)合作,不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采购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范围。 2.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理由 (1)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Q/CSG2293003-2025)“附录C: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要求”内第四条“直接采购”中第一款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31 3 002-2025)“附录B:广东电网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第七部分“直接采购”中第二十六条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经批准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南方+汕尾频道》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权威信息发布平台的汕尾频道,由省级媒体唯一驻汕机构——南方日报汕尾记者站运营,平均日阅读量1.5万,通过投放新闻报道,展示汕尾供电局的亮点工作,提升企业美誉度。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2293003-2025)“附录C: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要求”内第四条“直接采购”中第一款第1点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31 3 002-2025)“附录B:广东电网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要求”第七部分“直接采购”中第二十六条第(一)点所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故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
4.2直接采购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 | 南方日报是广东省委机关报,也是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社)的旗舰媒体。近年来,南方日报聚焦广东省委集中力量打造“两端一云”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成为南方报业“党报、党刊、党网、党端”权威党媒传播矩阵的主要组成部分。 以南方日报为龙头,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社)构建起由5家报纸、10种期刊、11家网站、5个客户端、超400个境内外社交平台机构账号、1家出版社以及3000块互动触控屏、10000平方米户外LED大屏组成的“报、刊、网、端、微、屏”全媒体传播体系,覆盖用户超过4.6亿。其中,截至2024年底,南方+客户端总下载量突破2亿、年营收超 5亿元,入驻“南方号”超过7000家、共建频道超600个,年发稿量超百万篇,牢牢占据广东第一权威移动发布平台地位,传播力、影响力、营收力位居国内省级主流客户端前列,覆盖稳定的高素质、高影响力、高消费力“三高”用户群。南方+客户端正全力打造升级版,建设成为在全国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广东传播主平台,切实发挥对全省媒体的示范引领、支撑服务作用。 2025年6月,世界品牌实验室在京发布第二十一届《中国500 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南方日报》品牌价值达1068.65亿元,位居全国平面媒体第3位,连续22年位居全国省级党报第一位。南方日报连续11年蝉联中国报刊经营价值排行榜首位。南方日报将继续以“两端一云”建设为牵引,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紧扣立足广东、聚焦湾区、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战略定位,构建“入粤融湾出海”传播服务新格局,围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坚持制造业当家、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绿美广东等事关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唱响主旋律,澎湃正能量,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贡献媒体力量。 | 2026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与《南方+汕尾频道》媒体合作项目[2026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与《南方+汕尾频道》媒体合作项目] |
5.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6-06-08 22:00:00至2026-06-15 22:00:00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6.异议及投诉
6.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5032、020-85121708、020-85124330
6.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6.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汕尾大道北香洲头汕尾供电局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6年06月08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