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 2*225MW
2.3 建设工期: 10个月
2.4 标段划分: 1、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满足要求的DCS全套硬件(包括操作台、工程师台、工作椅、报警音响、刻录设备等)、软件和各项服务、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与其它控制系统之间通讯所需的软、硬件接口设备等。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厂级生产实时数据监视系统全套硬件(包括服务器、通讯设备、工作桌椅等)、软件和各项服务、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与其它控制系统之间通讯所需的软、硬件接口设备等。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的DCS主机加固系统的全套硬件(包括服务器、通讯设备、工作桌椅等)、软件和各项服务、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与其它控制系统之间通讯所需的软、硬件接口设备等。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机组AGC调节性能优化系统、智能控制(神经网络、模糊控制、模型预估控制算法等算法载体)的硬件设备和通讯设备、软件和各项服务、专用工具以及与其它DCS之间通讯所需的软、硬件接口设备等。
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机组烟尘在线等涉网平台数据整合及采集一体化系统扩容服务,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供热远程抄表系统、电除尘高低压监视系统、实时监管系统、燃料监管系统、阀门特性曲线在线调整系统等通讯所需硬件设备、软件和各项服务、专用工具以及与其它DCS之间通讯所需的软、硬件接口设备等。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西路999号(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2.7 交货期:
序号 |
设备名称 |
供货时间 |
备注 |
1 |
输煤、除灰机柜、电缆、光缆等设备 |
暂定2020年10月30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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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输煤、除灰模件、上位机等所有设备 |
暂定2020年10月30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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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号机柜、电缆、光缆等设备 |
2021年2月10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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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号模件、上位机等所有设备 |
2021年2月15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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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号机柜、电缆、光缆等设备 |
2021年3月1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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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号模件、上位机等所有设备 |
2021年3月15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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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化水、制氢系统机柜、电缆、光缆等设备 |
2021年3月1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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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化水、制氢系统模件、上位机等所有设备 |
2021年3月10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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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热首站机柜、电缆、光缆等设备 |
2021年2月10日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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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热首站模件、上位机等所有设备 |
2021年2月15日到现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设备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5台套2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DCS整体供货或改造业绩,其中至少3台套为DCS、DEH、ETS一体化业绩。
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主要内容扫描件等资料,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清单、机组容量、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8月28日9:00起至 2020年 9月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