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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BEPC)总承包项目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及材料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上海工程连云港油库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上海工程连云港油库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

上海工程连云港油库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工程连云港油库项目火灾报警系统框架协议采购(WZ20230304-3605-114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及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火灾报警装置
1.00
包1-火灾报警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9 本次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3.1.10 投标方提供的各类消防联动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3.1.11 投标方必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各型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消防

3.1.12 投标方所投标的标的物均应取得中国境内相应强制的或公认的检测认证证书(如3C认证等,但不限于此)

3.1.13 投标方投标文件的技术相应部分必须按照请购文件1.13对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3.1.14 投标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火灾报警系统及设备的最新选型样本,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须在选型样本中体现,并提供火灾报警系统及设备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功能说明。

3.1.15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所有本系统室内设备柜、箱内端子的接线工作,其余部位负责指导施工单元接线。

3.1.16 火灾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防爆火焰探测器、功能模块应选用具有CCCF认证的设备。

3.1.17 本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要求可上传至扬子石化火警联网平台。保证投标的火灾报警产品可与扬子石化采用的火警信息采集装置实现数据采集,并实现联网功能,将采集的火灾报警探测器、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缆式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等报警及故障状态等信息,实时传 投标方应提供联网方案。

3.1.18 卖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键设备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室内点式探测器、区域显示器、各类模块、室内手动报警按钮等,必须以控制器主机品牌构建系统,不应采用组合兼容的方法构建。

3.1.19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柜内设备及模块箱由供货方集成并接线完成

3.1.20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负责系统的开通调试工作,在系统调试前对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进行复查测试,并出具书面报告。当施工单位安装的电缆、导线及设备不符合系统要求时卖方有权不进行调试开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采购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未提出疑义开始调试后出现的问题由卖方负责解决。

3.1.21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 卖方承诺开车备品备件、易损件,免费提供全部配套辅材,包括不仅限于:安装配件、螺丝、垫片、绑扎带、标签、胶布等。(卖方应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不满足的否决)。

3.1.22 投标方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卖方所提供的硬件(除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系统还包括所集成的其它第三方设备)、软件、技术服务、 工程服务、技术培训、软件组态、系统集成、包装运输、开箱检验、消防控制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相关线缆的敷设、接线工作、现场测试、配合系统消防验收,直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系统运行等负有完全责任。(投标方应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23 投标方须为本项目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系统制造商(代理商)应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厂家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提供不少于30个工作日的服务,并保证项目完成

3.1.24 所有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内容如有偏差,投标方必须在偏差表中描述。如发现不符合项未在偏差表中表述,按无法满足技术要求评判。

3.1.2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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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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