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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基地原袁小发等4个闲置旧厂房安全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7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和方法1.1招标条件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基地原袁小发等4个闲置旧厂房安全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基地原袁小发等4个闲置旧厂房安全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基地原袁小发等4个闲置旧厂房安全改造项目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基地原袁小发等4个闲置旧厂房安全改造项目 1 项
项目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内,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建设地点位于: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拥军三路66号、93号、39号、38号。。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图纸、合同及招标人相关质量技术文件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要求。。

其他:(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254平方米(折合约10.88亩),建筑总面积5816.1平方米,为原袁小发厂、东成制品厂、吴灶辉厂、叶声秀厂等4个闲置旧厂房的安全改造,主要包括消除结构性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配套内部基本消防设施,脱落内外墙面拆除重新批荡、铁皮瓦屋顶拆除更换、泡沫夹心板拆除、易倒塌临建仓库拆除、钢结构除锈喷防火漆,根据结构安全鉴定结果进行钢结构局部拆除更换或拆除,破损金属窗更换、二级消防工程(室内消防栓、管线等)、其他按安环规范要求处理工程等。
(2)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
(3)最高限价:人民币3991866.30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71696.07元,暂列金额为149574.01元,暂估价为4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需按规定的金额填报,暂列金额、暂估价需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作无效标处理。
(4)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部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则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3.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需体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期内无相关记录”),如有不一致,以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指引: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xybgxzzn/
3.1.7投标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自然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内地公民、不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港澳台)【提供《资格声明函》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1.8投标人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资格声明函》】。
3.1.9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0不存在此前与招标人或其关联企业开展商业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或违约等负面情形【提供《资格声明函》,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1.1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2各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招标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1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1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提供电子证书的,包括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且注册建造师需在个人签名处签名)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同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3.1.1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17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3.1.18拟担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资格声明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投标人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5-07 00:00:00起至2024-05-13 17: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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