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陕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神木市西北部中鸡镇、尔林兔镇、锦界镇,场址中心距离神木市约48km,距离榆林市约85km。
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神木市西北部中鸡镇、尔林兔镇、锦界镇,场址中心距离神木市约48km,距离榆林市约85km。本工程建设容量为400MW(暂定),设计安装35台SI-20056(单机容量5.6MW、叶轮直径200米),35台SI-193625(单机容量6.25MW、叶轮直径193米),总计70台的风力发电机组(暂定),风场内架空线路通过同塔双回共16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汇集站。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将8条集电线路划分为A、B两个标段,采用EPC+EPC模式,两标段分别进行标段内的土建、电气、通信等风电场相关设备设施、系统的勘测设计、采购、供货、运输、二次倒运、保管、安装和调试、试验、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专项验收、达标创优、各类相关手续办理、施工临建工程等风电场内全部相关工作的实施(设备厂家将根据风电机组安全性重新进行机位点排布,择优选择,后期结算时据实结算)。
本标段为B标段。
B标段负责集电线路4、5、6、7所属33台风机及附属设备、设施EPC总承包工作:
线路4 :设计有2台SI-20056(单机容量5.6MW、叶轮直径200米),7台SI-193625(单机容量6.25MW、叶轮直径193米),包括T24、T26、T27、T30、T42、T43、T51、T55、T64共计9台风电机组。
线路5 :设计有5台SI-20056、4台SI-193625,包括T33、T35、T39、T46、T47、T60、T62、T69、T72共计9台风电机组。
线路6 :设计有7台SI-20056、2台SI-193625,包括T96、T97、T98、T100、T102、T104、T105、T108、T109共计9台风电机组。
线路7 :设计有3台SI-20056、3台SI-193625,包括T106、T111、T113、T122、T123、T124共计6台风电机组。
B标段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本标段范围内自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至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初步设计、试桩大纲编制实施、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工程测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各类设备技术规范编制等阶段。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本标段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专项评审等),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及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等,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负责根据B标段范围内地质详勘情况编制风电基础试桩大纲并通过审核,并配合第三方桩基检测单位出具试桩报告。
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新建、改建、施工道路、检修道路等全部道路,包含场区、进场道路与市政道路的接口等)、风电机组基础、电缆沟(如有)及集电线路工程、接地网土建工程、给排水系统、沉降观测桩、地质护坡、吊装平台、试桩等方案优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电气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电缆和电缆桥架(如有)、集电线路(含杆塔、OPGW等)、地埋电缆(如有)、防雷接地装置(实现全风场接地阻抗、跨步电压差和接触电压差的监测、地网电气完整性、雷电流监测功能)、照明(应具备防尘、防水、防腐、防爆等性能)、电缆防火及封堵、逆变器、通信网络、塔筒智能螺栓及锚栓监测系统、以及本标段所有光缆及其附件等系统和设备的全部设计及施工图、接线图、施工技术说明书、施工方案等。
(3)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含各标段、11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风功率系统设计。
(4)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含各标段、11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环保及水保工程初步设计、优化设计,绘制环保及水保工程施工图,编制环保及水保工程施工技术说明书等设计工作。
(5)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场(含各标段,不含110kV汇集站及送出线路)智慧工地相关设计工作。
(6)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集控系统建设方案;陕西省区域集控系统建设方案;国电电力生产监视、生产管控、功率预测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站侧系统的设计。
(7)其他有关的本标段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原则审查、初步设计审查、项目整体策划和审查以及满足电网公司要求的其它审查)。
(8)以上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本合同内。
B标段范围内施工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投标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修筑、施工平台、接通施工用水用电等“五通一平”、智慧工地配套设备、临时工程及建设单位配套临建设施等工作。
(2)负责本标段范围内试桩工程,并配合第三方桩基检测单位出具试桩报告。
(3)风电机组基础施工:本标段范围内风电机组基础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混凝土施工和基础预埋件的埋设等。
(4)本标段范围内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安装主要包括:塔筒组装(含塔筒内、外全部设备、设施等)、塔筒锚栓组件、塔筒智能螺栓及锚栓监测系统安装、塔筒门梯安装、叶轮组装、机舱安装、叶轮安装、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网络通讯安装等。
(5)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环保及水保工程的设备、设施及相关措施的实施工作。
(6)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施工区域智慧工地相关设备设施及措施的安装工作。
(7)本标段范围内施工期间的现场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属于投标人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实施标准参照招标文件附件6:国家能源集团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对于永久性的安全、消防设施、标识、标牌,要按照“永临结合”的原则,提前设计、采购、安装,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有损坏,投标人应在工程结束前负责进行修缮或更换成初始标准(要求全风电场统一标准,最终由招标人选定确认)。
(8)本标段范围内移交时的永久安全标识、设备挂牌及安全、移动消防设施、检修平台、电气盘柜标识、电缆标牌、道路指示、垃圾箱等由投标人负责设计、采购、施工,执行标准满足建设方相关要求(要求全风电场统一标准,最终由招标人选定确认)。
(9)电气设备安装:本标段范围内电气设备安装包含但不限于:风电机组、电缆和电缆桥架(如有)、塔筒内所有中压电缆的施工和接线(含箱变至塔底高压柜之间中压电缆)、高压柜电网侧所有T型电缆终端和后插避雷器、集电线路(含杆塔、OPGW等)、防雷设施、接地装置、地埋电缆(如有)、照明、电缆防火及封堵、通信网络及本标段所有光缆敷设、光缆熔接的全部安装工作。
(10)本标段范围内风机塔筒内高压环网柜出口至110kV汇集站的35kV集电线路工程。
(11)本工程风力发电机组采用箱变上置技术,将箱式变压器放置在风机机舱内。箱变由主机厂家负责供货、安装。
(12)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神木40万千瓦风电项目集控系统;陕西省区域集控系统;国电电力生产监视、生产管控、功率预测系统进行站侧系统的安装工作。
(13)投标人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均由投标人负责。
B标段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范围
(1)B标段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包含但不限于:塔筒(含塔筒内、外法兰、锚栓组件、高强螺栓紧固件、塔筒智能螺栓及锚栓监测系统、免爬器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设施及系统(升降机等甲供设备除外))、电缆、高压环网柜电网侧所有T型电缆终端和后插避雷器,集电线路系统设备、塔材、光缆、电缆及其附件,光电转接器,防雷及接地系统,通信系统,消防设备,土建工程所需材料等本标段范围内所有系统所需的全部软、硬件设备、材料及其附件。
(2)包括上述设备、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接卸车、接货验收、仓储保管、倒运等。
(3)投标人进场后需及时提供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设备、材料与施工进度有效衔接。进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多方验收,确保货物外观、包装、数量无偏差,到场材料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符合建设施工规范。
(4)投标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设备和材料的现场试验工作并编制现场试验工作计划,按规范要求安排所有设备、材料的现场试验时间和试验方案。业主可要求投标人附加任何检验或重新试验。如果附加检验或重新试验表明的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则应立即组织更换或修复缺陷,并保证上述被更换或修复的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运输要求:运输方式由投标人与设备、材料厂家协商后自行确定。本标段范围内运输过程中各项措施及协调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转运堆场征地及恢复、道路需拓宽增高、临建便道、拆除建筑物、需加固的道路桥梁、道路转弯半径加宽、路面破坏后的修复、碾压农田、毁坏青苗林木的协调补偿及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协调配合等。
场站内、外道路分界点为:风电场场内新建、改建道路或可利用道路与风电场场外国道、省道、县道等市政道路的边线为分界点(仅供参考,建议投标人自行踏勘。最终分界点以风机点位为准):
(6)为保证设备供货,减少押车,投标人应设立堆场,保证设备厂家(含风电机组、叶片等)可以集中连续供货。
(7)本标段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及可利用道路的拓宽增高、临建便道、拆除建筑物、加固道路桥梁、道路转弯半径加宽、青苗林木转移等由投标人与设备厂家共同协商确定,需满足风机、叶片等设备的运输要求。
(8)投标人投标选用的塔筒、电缆、光缆、塔材等设备品牌应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范围内。
2.1.3 工期:本工程各标段工期均为8个月,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风电场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1 16:00:00。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