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复合抗氧剂\1100N,一年用量,月最大用量120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序号 |
名称 |
SAP系统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复合抗氧剂\1100N\抗氧化 |
11494692 |
吨 |
1150 |
|
2.1.3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投标人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按照书面通知上要求的时间交付货物。
2.1.4供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2.1.5付款方式:该框架项下订单执行分批交货按季度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1.6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7 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买方卸货。
2.1.8协议有效期:一年
2.1.9协议终止条件:本框架合同项下订单合同累计数量、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框架合同执行期间,买方单条物资的采购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单条数量时,该框架协议项下单条物资采购终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应用于聚烯烃装置上的复合抗氧化剂或复合助剂或复配剂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不少于10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聚烯烃装置,须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证明文件,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能够应用在聚烯烃装置上的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2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6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