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 科技项目(第五批)之电科院(氢能中心)专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20473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广州 科技项目(第五批)之电科院(氢能中心)专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低压用电安全风险与治理平台研制(设备与系统研发成套装置等设备试制)
试制低压用电安全设备与系统研发成套装置、设备检测成套装置、监测数据分析成套装置,具备开展低压用电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治理的能力。
标的2:绿氢微电网高保真建模与实时仿真的关键技术开发(技术开发)
该标包针对绿氢微电网高保真建模与实时仿真的关键技术,提出一套绿氢微电网系统的高精度电磁暂态建模方法,研究绿氢微电网的实时仿真测试环境应用,对绿氢微电网系统多类异构元件进行实时仿真和模型验真。基于此,设计并优化绿氢微电网的能量管理方案,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最大利用和园区负荷的灵活调度,提高系统的能效和稳定性。
标的3:绿氢微电网硬件在环仿真测试环境试制(设备试制)
该标包主要是试制绿氢微电网硬件在环仿真测试环境,为绿氢微电网高保真建模与实时仿真技术提供测试环境。
标的4:多场景制加氢一体舱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
该标的主要是对多场景制加氢一体舱技术部分的研发,主要包括:(1)研究分布式制加氢一体舱优化配置技术及安全测试方案;(2)研究基于有限设备集成空间内的高可靠性氢气压缩技术;(3)研究加氢过程的高效动态分级加注技术;(4)研究分布式制加氢一体舱系统集成技术。
标的5:多场景制加氢一体舱技术研究与应用(设备试制)
试制一套集成电解水制氢、氢气压缩、储存及供氢的10kg/d级多场景制加氢一体舱样机,TRL=5。样机制氢量≥5Nm?/h;制氢纯度≥99.999%;撬装设备占地面积≤10m2;130L乘用车加注时间≤150s。
标的6:十千瓦级固体氧化物电池系统集成和测试平台研制(设备试制)
该标的主要是面向氢能中心大功率SOC研发需求,在实验室千瓦级电堆测试装备和研发平台基础上,建设系统部件/子模块评价和十千瓦级系统集成研发平台,完成实验室硬件在环测试装备、电力变换测试装置等装备从无到有的建设,并完成实验室模拟仿真和系统集成能力的升级改造,提升电堆模组研发能力和平台基础支撑能力。
2.2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 |
1 | 标的1:低压用电安全风险与治理平台研制(设备与系统研发成套装置等设备试制) | 低压用电安全风险与治理平台研制(设备与系统研发成套装置等设备试制) | 14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 / |
2 | 标的2:绿氢微电网高保真建模与实时仿真的关键技术开发(技术开发) | 绿氢微电网高保真建模与实时仿真的关键技术开发(技术开发) | 188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 / |
3 | 标的3:绿氢微电网硬件在环仿真测试环境试制(设备试制) | 绿氢微电网硬件在环仿真测试环境试制(设备试制) | 46.95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 / |
4 | 标的4:多场景制加氢一体舱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 | 多场景制加氢一体舱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 | 74.4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 / |
5 | 标的5:多场景制加氢一体舱技术研究与应用(设备试制) | 多场景制加氢一体舱技术研究与应用(设备试制) | 199.95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 / |
6 | 标的6:十千瓦级固体氧化物电池系统集成和测试平台研制(设备试制) | 十千瓦级固体氧化物电池系统集成和测试平台研制(设备试制) | 262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 异议递交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