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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DCS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30    
核心提示:(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DCS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
 

(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DCS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DCS 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已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WH01-202505-SG01
2.2 项目名称: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 号机组DCS 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1320MW
2.5 计划工期:
4 号机组及公用系统DCS 改造:2025 年09 月10 日—2025 年11 月05 日3 号机组DCS 改造:2027 年04 月01 日—2027 年05 月05 日
2.6 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涉及许昌公司3、4 号机组DCS 系统国产自主可控改造,项目包含所需要的全套设备、材料、施工和技术服务。包括:DCS 系统升级改造涉及的所有软、硬件(含软件授权)和材料的设计、供货;DCS 改造相关的设备拆除和安装施工(包含旧设备的拆除、转运,新设备的搬运、安装、电缆敷设、接线、防火封堵等)、逻辑组态和画面组态;DCS 系统、设备调试和消缺、技术培训、图纸资料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近五年(2020 年04 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 台套单机容量6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主机自主可控DCS 系统投运满2 年的业绩(其合同范围应包含DCS 设计、组态、供货等;投标方需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末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和证明业绩要求的相关信息页,投运满2 年业绩须提供由最终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可以是验收证明、投运报告等,同时需提供甲方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核查)。

3.2.3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600MW 燃煤机组DCS改造或新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业绩投运时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经最终业主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5-14 17:00: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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