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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热电厂内二期1.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09    
核心提示:河北公司石家庄热电厂内二期1.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河北公司石家庄热电厂内二期1.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项目规模:河北石家庄热电厂内1.45MW分布式光伏。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6月,8月28日前竣工,具体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PC总承包(CHDTDZ077/18-ZB-00301):河北石家庄热电厂内二期1.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站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拟利用厂内建筑屋顶及空置地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在东厂建设光伏车棚,东厂区内配置1台60kW双枪充电桩、9台7kW双枪充电桩,西厂区内配置3台7kW双枪充电桩。共安装2691块630Wp组件,规划建设光伏电站容量1.69533MWp(直流侧)/1.45MW(交流测)。发电模式为“全部自发自用”。项目设计为7个380V并网点,就近接入厂区380V段。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监理⑤生产车辆和生产准备⑥项目建设管理费⑦勘察设计⑧造价咨询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手续办理(含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项目管理、施工协调、设备材料采购(含开关柜、支架、电缆、充电桩等)、建筑安装施工(含车棚、设备基础、地面开挖回填硬化、屋面结构防水加固、屋顶拆除等)、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接入点的协调及改造(如需)、负责施工图审查、并网手续办理等,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招标范围说明:

通过投标人对本合同的实施,交付给招标人确保规划容量、满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营运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投入生产运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支架、车棚支架;开关柜,电缆、电缆接头、电缆支(桥)架、预埋管,接地母线、防雷接地,监控(监测)系统,充电桩,综自、保护设备,反孤岛设备,光缆,消防设备,清洗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所有非甲供物资的采购、保险、监造、催交、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等),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设备采购及运输由发包人负责,属甲供物资。

同时应承担含甲供物资在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装卸、验货(发包人、供货商、承包人、监理公司四方参加)、二次搬倒(包括设备倒运、负责提供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仓储、保管、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2)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接地和分系统调试等发电设备安装工程;监控(监测)系统设备、保护设备、光(电)缆敷设、分系统调试和整套系统启动调试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工程;充电桩,消防系统设备、清洗系统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与工程相配套的发电设备和控制保护设备之外的其他设备安装工程,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性能检测工作。

(3)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基础工程、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充电桩设备基础工程、集电线路工程、接地工程、围栏工程、光伏车棚,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筑物的拆除、更换、清理、防水、加固等施工和修复,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施工临建(用水、用电、设备堆放场地等)、五通一平(临时道路、给水、排水、用电、通讯及场地平整等)、余土、垃圾清理及处置等相关施工工作。

(4)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及并网手续(如需),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质量监检、环评水保验收、水环保监理、监测、安全备案及验收、社会稳定性、职业卫生、消防验收、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并网手续(含调度并网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等所有并网手续办理、电费结算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备案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含前期档案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中国华电集团达标投产检查及验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网、试运行及转商业运行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租赁、补偿、协调及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项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续办理。

(6)接入方式最终设备选型要满足当地电网涉网要求,项目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主管部门的接入系统报告审批意见为准,承包人的涉网设计、相关设备及建安施工应符合项目接入系统报告批复的相关要求。

(7)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负责通过档案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档案资料、档案室相关设备、材料的费用),并负责通过中国华电集团的达标投产验收。

(8)除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外,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光伏工程PC或EPC项目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首页、合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09 11:50到2025-05-15 17: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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