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上海君通蓝天宾馆天鹅分公司二三楼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上海君达天鹅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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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通蓝天宾馆天鹅分公司二三楼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 上海君通蓝天宾馆天鹅分公司二、三楼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 1 | 项 |
项目计划工期为:计划开工时间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时间【/】年【/】月【/】日,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虹口区。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并最终验收合格。其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上海 省/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
其他:
(1)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2)工程名称:上海天鹅宾馆综合改造项目2、3层工程施工工程;
(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200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4)招标范围:上海天鹅宾馆综合改造项目2、3层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与之相关的配套工程内容。此外,房屋内部内装饰装修基层面层、设施和机电设备管线等已经完成拆除、清运,现场基本达到毛坯状态(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预估采购规模:人民币663.474741万元;
(6)本项目中标人数量 1 家,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家。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如中标,按照投标人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主要人员组成实施团队,项目经理及相关主要人员组成实施团队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保证常驻项目现场,不得擅自更换,且本项目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如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承包方发生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等情况,发包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没收承包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承包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封面页、审计报告正文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页),若最近一年未完成财务审计,可提供再前一年的财务审计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未与公司发生诉讼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未被集团列入“黑名单”或“慎用名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3.9.1资质要求:根据项目体量满足国家标准即可。
1.企业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和生产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9.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已竣工的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个,同类项目指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装修改造(非新建项目)工程施工。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信息页(原件备查)、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证明、工程款支付(其中一次即可)发票存根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投标人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已竣工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指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装修改造(非新建项目)工程施工。须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关键信息页(原件备查)、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证明、工程款支付(其中一次即可)发票存根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合同要求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10.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06-03 17:00:00起至2025-06-10 17:00:00止(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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