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东方电厂戈枕水电水雨情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
2.2 规 模: 戈枕枢纽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戈枕水库是大广坝水库的反调节水库,戈枕枢纽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兼顾发电。戈枕水电厂为低水头河床式电站。大坝正常蓄水位54.80m,相应库容1.04亿m3;死水位48.80m,相应库容0.63亿m3;电厂总装机容量为82MW。
2.3 标段划分: 海南公司东方电厂戈枕水电水雨情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海南省东方市戈枕水电厂
2.5 服 务 期: 工期为150天,计划2025年6月份开始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戈枕水电水雨情系统升级改造,主要包括《戈枕水库洪水预报方案》编制、审批,水情系统遥测站升级,中干渠、低干渠、生态渠流量计改造,针对海岛气候特点建立热带季风海岛短期水雨情预报模型,构建戈枕水库水位、灌溉、供水、发电、生态多维一体的精细化混合控制调度模型,依据要求开展水情系统与监控系统、海南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数据传输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2015年1月1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或水情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或水情测报方案编制或水情系统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2.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6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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