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太钢矿业分公司东山石灰石矿大北尖(1071-1099m)边坡区域生态修复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太钢矿业分公司东山石灰石矿大北尖(1071-1099m)边坡区域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东山石灰石矿大北尖区域 。
2.3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投资约277.9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项目规划范围的绿化作业,包括场地整治、土壤重构、恢复植被、场地排水、边坡治理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示全部内容以及养护期(2年)内相关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资料。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6、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邀请发出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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