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玉田县提升沼气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玉田县提升沼气工程项目已由玉田县农业农村局以玉农业呈[2025]53号批准建设,项目执行业主为玉田义和园生态农业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其中财政资金出资190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度玉田县提升沼气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玉田县郭家屯镇阮庄子村。
2.3 建设规模:玉田义和园生态农业 根据生产实际,拟建设安装沼气净化设备一套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原料气罗茨风机2套,洗涤塔1座,洗涤泵1台,湿法脱硫塔1座,氧化再生塔1座,再生风机1台,板框压滤机1套,富液泵1台,贫液泵1台,硫磺螺杆泵1台,计量泵2台,仪器仪表1套管道1套,电控电气1套,设备土建基础1套,保温车间1间,原料储存车间1间。项目提升达产后,日处理沼气20000立方米,沼气脱硫能力由原来的≤200ppm达到≤100ppm。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工期:具备进场条件后4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
2.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付总工程款的20%;保温车间、原料储存车间、设备土建基础完成并通过验收后7日历天内付除首付20%和财政190万资金以外的剩余的款项;所有设备到场,安装并单机调试完成通过验收后7日历天内付清剩余款项。
2.9 质保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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