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柳塔煤矿31及31下煤水平延深项目《文物勘探报告》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在柳塔煤矿矿井现有生产系统的基础上对柳塔煤矿31及31下煤完善开拓部署,新增工程为31及31下煤水平延深所包含的矿建工程、安装工程,矿井生产规模不变。 根据《伊金霍洛旗文物局关于31及31下煤水平延伸项目用地范围内文物审查意见的函》(伊文物函〔2025〕135号)要求,项目开工建设前需聘请具有文物勘探资质的公司,对项目用地进行实地调查勘探并编制《文物勘探报告》报送旗文物局,旗文物局组织文物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通过并出具审批意见后,才能开工建设。
2.1.2采购范围:
编制柳塔煤矿31及31下煤水平延深项目《文物勘探》报告,具体包括现场踏查、编制报告、评审、修改报告、上报报告、参加技术评审、协调专家等工作内容。编制完成的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协调、沟通属地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专家评审,取得属地文物部门报告通过的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包括一切评审费用。
2.1.3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1.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选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井下劳务派遣用工,涉及井下工作时,拟派服务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2.1.6质保期:无。
2.1.7付款方式:完成柳塔煤矿31及31下煤水平延深项目《文物勘探》报告编制,协调、沟通属地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专家评审,取得属地文物部门报告通过的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支付合同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或考古勘探许可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文物考古勘探或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或文物保护方案编制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所提供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4月19日前(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