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储运装船机及翻车机智能化远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本项目对曹妃甸储运4台装船机、3台翻车机及1台全自动给料机智能化远控系统升级设备进行采购,其中包含高精度定位及检测装置,智能防护和装船机智能控制功能模块、三维激光扫描雷达、毫米波防碰雷达、无人化PLC和定位基站、翻车机远控及料斗高低料位检测功能模块等。
2.3招标采购项目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天(可分批供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曹妃甸装船机翻车机智能化远控系统采购:对曹妃甸储运4台装船机、3台翻车机及1台全自动给料机智能化远控系统升级设备进行采购,其中包含高精度定位及检测装置,智能防护和装船机智能控制功能模块、三维激光扫描雷达、毫米波防碰雷达、无人化PLC和定位基站、翻车机远控及料斗高低料位检测功能模块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曹妃甸装船机翻车机智能化远控系统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CMMI3级及以上资质(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项装船机或翻车机或堆(取)料机的智能化改造或自动化改造相关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供货业绩支撑材料(如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20 17:00到2025-06-2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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