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02黔西南新能源公司安龙县八坎河团结200MW光伏电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
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项目建成投运所需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团结项目光伏场区主体工程建设容量为262.12MWp的建设、场区35kV集电线路建设、场内外道路建设、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站(500kV金州变)间隔改扩建、220kV升压站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转运、光伏区土地流转、工程保险(建安一切险除外)、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质量监督、技术监督、调试、试运、功能试验、水保环保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生产、所有合规性文件办理,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申报工程创优等全过程的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完成环保监测、环保工程施工及验收备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施工及验收备案,消防、安全评价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质监验收、安全目视化及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并最终按标准投产移交全过程的承包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工程范围划分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工程开工后7个月内首并,开工后15个月内全容量并网。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02黔西南新能源公司安龙县八坎河团结 |
(一)基本资格要求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场区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未被贵州金元及系统单位纳入安全环保“黑名单”的供应商。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含,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同时具有以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完工证明(完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1完成2个100MW及以上或累计200MW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3.2完成1个220kV及以上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4.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或设计)项目经理(或副经理)(需提证明材料);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近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或总工(需提证明材料);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6.安全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7.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至少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8.本标段接受以设计单位牵头的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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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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