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中萤氟盐有限责任公司南坪东沟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闭库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中萤氟盐有限责任公司南坪东沟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闭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嵩县中萤氟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嵩县车村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坝体截水沟整治、排水系统整治、库区滩面整治、观测设施整治等工程。
8、工期:18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551415.99元。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6月25日 至2025年07月01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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