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省级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已由广宗县人民政府以广政字[2025]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2025年省级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 2.1.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1.2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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