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025-2027年供热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市。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
2.4招标范围:2025-2027年供热服务外包项目,工作人员147人,负责直供、外购供热区域内供热主管网、支管网、换热站、二次网、楼内共用管道、管道井、阀门、阀门井、井盖、压力与温度表、换热站监控、供热计量系统、水处理、水取样化验等设施;趸售供热区域内供热一次支管网、管道井、阀门、阀门井、井盖、压力、温度表、计量仪表等设施;调度中心所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甲方供热辖区内的供热用户热费征收工作;《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中规定的招标方权责范围内的所有设施。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2025-2027年供热服务外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2025-2027年供热服务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9.投标人应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供热劳务服务合同业绩。
所提供合同业绩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08 12:27到2025-07-14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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