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葫芦岛公司2025年度老旧小区一、二次网换热站设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葫芦岛公司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司主要从事热力生产、供热服务,公司在网供热面积1209万平米,换热站81座,一次管网50千米,二次供热管网约600千米。葫芦岛公司老旧小区一、二次网因腐蚀、老化严重、失水量大,供暖效果差;换热站内设备腐蚀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一些热用户因原始设计没有截断井或截断井坍塌,给消缺带来不便,甚至扩大停热面积消缺,需要对部分供热系统老旧管线及截断井、换热站内设备进行改造。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供热区域内老旧小区部分一、二次网主管线、单元支线、阀门、截断井及换热站内设备改造工程,工程涉及的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等全部由投标人提供,并包括工程方案的制定及全部施工作业,如:吊装、运输、保温等。包工包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工期:本项目拟定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施工,计划总工期为9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公用管道安装GB2级。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供热管网系统(或火电机组热力系统)的检修或改造或新建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管网系统(或火电机组热力系统)的检修或改造或新建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