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结路(康宁街至丰顺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结路(康宁街至丰顺街)道路工程 已由 迁西县行政审批局以 迁审投资审字【2025】1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团结路(康宁街至丰顺街)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南起丰顺街,北至康宁街,道路规划设计长度 282.803米,道路红线宽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亮化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等。 ,建设地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79.910017万元。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
(三)其他
☑3.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9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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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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