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N0740号
一、招标条件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 2025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拟申报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
2.4入围数量:当有效投标人超过8家时,确定8家;
2.5项目内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不超过8家银行,作为招标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在服务期限内,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债务融资工具(含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科技创新债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债务融资工具产品)的注册、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定价、最佳发行窗口时机等事项提供建议等)、协助招标人完成信息披露以及本息兑付、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为集团提供行业研究及政策解读类增值服务等相关工作。
2.6服务期限:自招标完成之日起,至招标人2025-2026年获得监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批复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其他:在项目服务期间内,招标人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发行需要,从入围投标人中选择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牵头负责申报发行债券。招标人不承诺所有入围投标人均参与每一期债券产品申报发行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是有资格运营银行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或股份合作制社区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是河南省分行、郑州分行或总行。在河南省有分支机构的,应由河南省区域内一级分行或不低于河南省区域内一级分行的机构投标,且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只能有一个分支机构参与。
3.2投标人需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一般主承销商,且具备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自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