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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化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09    
核心提示: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化工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
 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化工EPC 总承包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四平市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新能源电解水制绿氢”耦合“生物质气化制合成气”技术,经净化、甲醇合成等工艺,建设年产20 万吨精甲醇,气化装置设置单系列,净化装置及甲醇装置均为单系列。电解水装置制氢规模为3.2 万Nm3/h,平均供氢量1.36 万Nm3/h。

 

本项目生产装置有空分装置、生物质气化装置、气体净化装置、电解水制氢装置、甲醇装置。公用及辅助工程有给水及消防水站、循环冷却水站、泡沫消防站、原水净化站、除盐水站、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余热发电、动力站、空压站、换热站、甲醇罐区、氢气罐区、装车栈台、固体贮运设施、火炬、全厂供配电设施、全厂控制系统、全厂给排水管网、全厂外管、全厂通信、全厂通讯、及总图运输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信息服务费价格(元)

1

20 25-09-01-1306-01

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项目化工EPC 总承包工程

本项目新建年产20 万吨精甲醇。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空分装置、生物质气化装置、气体净化装置、甲醇装置。公用及辅助工程

有给水及消防水站、循环冷却水站、泡沫消防站、原水净化站、除盐水站、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余热发电、动力站、空压站、换热站、甲醇罐区、氢气罐区、装车栈台、固体贮运设施、火炬、全厂供配电设施、全厂控制系统、全厂给排水管网、全厂外管、全厂通信、全厂通讯及总图运输等。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1、设计工作内容:(1)作为总体院负责提供全厂拿总设计、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2)全厂详勘(3)本工程中所涵盖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性能考核合格后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达到约定目标。(2)调试、投料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 )创化工建设工程质量评价AAAAA 级(化学工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3、采购工作内容:为完成本工程内容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4、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项目实施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综合调试运行、投料试运行直至全厂性能稳定运行后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合同签订后24 个月内前通过性能考核,2027 年9月30 日产出合格甲醇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情请联系13810007781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 个月(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2010 年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至少具有20万吨/年及以上的煤制甲醇或煤制合成氨或煤制乙二醇或煤制油项目全流程 EPC 工程总承包已投运业绩一项或全流程工程设计已投运业绩一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业主方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在建项目任职。②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 个化工装置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经理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证书;②设计经理须至少具有1 个气化装置或净化装置或合成装置设计经理/EPC 项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设计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经理及单位名称)。

(7)施工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在建项目任职。②施工经理须至少具有1 个担任化工装置施工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经理及单位名称)。

(8)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C 证),且未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9)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C 证),且未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本项目由设计单位牵头,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需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11)其他要求:以上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 年2 月-2025 年8 月)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30 日至2025 年10 月13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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