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电源公司泉惠项目业主营地建设工程,已由项目核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预付款及进度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办公营地办公区、餐厅区、停车场等区域施工及设备安装,主要包含办公楼、食堂、配电房、消防仓库、煤气瓶储藏室、场地回填硬化、景观绿化、大门、围墙等。
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为主要参考项目,若实际施工中出现的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其他配套设施(不在清单范围内)施工,视为本标段承包范围。
2.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场地回填:清理场地、分层回填、压实作业、高程控制、质量检查、石子层铺设等工作内容。
(2)打包箱基础及主体吊装工作:基础浇筑、场地硬化、集装箱定位、安装、拆除、运输、打包箱各种装饰装修(屋面安装、玻璃幕墙安装、旗台安装、大门安装、强弱电安装、门卫室安装、停车棚安装、室内地板铺贴等)、设施按要求布置等工作内容。
(3)室外场地硬化:室外围挡、砌筑花坛及景观绿化施工工程。
(4)施工水源:施工水管预埋(含土方施工)、水阀及水表安装、地表消防栓安装、水压试验等。
(5)施工电源:施工电源电缆招标及预埋(含土方施工)、电缆沟施工、电源柜/箱安装、电源箱基础施工;
(6)因特殊气候施工需要的防风、防汛等措施,所需的材料(防风棚架、防火保温帆布、加温器具、温度监测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7)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安全、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8)乙方负责完成主合同中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甲方的全部工作,并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9)乙方应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除另有规定外,乙方都应承担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消防、商务、资金、财政、法律等方面的风险。乙方同意并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承担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业主加于甲方的所有责任、风险及费用。
(10)乙方应对因其或其雇员的疏忽所造成的甲方的财产损失或损害负责。
(11)负责本工程的测量工作(包括自行按业主提资确定乙方负责的建构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复检)、测量仪器及测量人员的配备。
(12)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前施工成品保护;安全防护设施搭拆;夜间施工照明;根据图纸、施工方案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措施内容;因场地或施工作业面的原因造成材料的倒运和发生的相关措施;具体工作内容以相关施工图纸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甲方指令等(含口头)。
(13)对于乙方范围施工区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并运至指定地点。
(14)详细的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及国家和行业的规范等要求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工程的实际需要工作内容和接口为准;一般以后施工者负责工作面的接口收尾或以甲方的总协调为原则;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均由乙方承包施工。
(15)乙方应配合甲方及业主开展以“机组高水平达标投产,确保高排序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为工程建设目标的创优相关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
2.3 计划工期:48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详情请联系13810007781
2.4供应范围
甲供设备材料范围为:无,全部乙供。
周转材供货范围:无。所有周转材由乙方供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除上述已明确甲方供应的,其余均属乙方供应范围,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安全措施材料:无,乙方付费甲方供应部分:安全帽,绝缘鞋,工作服,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围栏,安全绳,防坠器(或速差葫芦);2)乙方供应部分:孔洞盖板,安全平台,警示板,临时安全通道等安全设施,安全电气设备(漏电保护器),钢爬梯/软爬梯,警示带,警示灯,防火消防设施,安全手套,防护眼镜,耳塞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耗材:全部乙供,除上述已明确甲方供应的,其余均属乙方供应范围,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机械供应范围:全部乙供,甲方现场有机械资源可有偿提供。
施工水电: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电源、水源驳接点,负责施工用电、用水的驳接工作,本工程电源由乙方从甲方提供的二级电源点接口引入接至施工现场,距离综合考虑(甲方只负责提供二级电源点接口,二级电源点不能直接做为乙方的用电设备直接控制接口,乙方负责从二级电源箱接电,负责自身所有用电设备及材料招标,其中电源箱由甲方统一招标,费用从乙方扣除;施工电费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甲方只负责给水主干道给水管施工,支管接引由乙方负责,水费由乙方承担;气源由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完毕后现场要保持整洁;所有施工用水、用电的单价(包括损耗)统一按业主与供水单位(公司)签订的协议执行。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数量按照价格按月结算,线路损耗按比例分摊,据实结算。当总表和分表有差时差额部分将按各分表用量比例分摊差额部分;若乙方水电管理混乱,乱接水电,甲方将双倍收取水电费,在合同结算款中扣除。
其他供应范围:现场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费(投标方自行解决食宿,投标方自行解决食宿或甲方有偿提供宿舍。
除上述明确甲供材料及机械外,其余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同时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工程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
3.2投标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分包商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投标方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3.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6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2025-10-09 10:35:00
签收登记截止:2025-10-1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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