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站3、4 号机组工程综合管廊喷淋系统建安工程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核工院”)。
项目业主: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核电”)。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核电厂。
山东海阳核电厂位于留格庄镇董家庄,地处三面环海的岬角东端,东北有乳山湾,西南有凤城港,东临广阔的黄海。厂址距海阳市境内留格庄镇10.2km;距海阳市区直线距离为22km;距烟台市直线距离93km。
根据最新消防法规及业主要求在海阳核电二期综合管廊内增加自动喷淋消防系统,系统设计喷水强度为12L/min.㎡,作用面积260㎡,设计流量68.81L/S,火灾延续时间按1 小时计,喷头采用K=80、动作温度68℃的标准玻璃球喷头,系统采用FPS 供水,管廊外设4 组室内报警阀为13 个保护区提供消防功能,并配套设计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
2.2 招标范围
山东海阳核电站3、4 号机组工程综合管廊喷淋系统建安工程,采购范围如下:
2.2.1 建筑结构部分
a) 报警阀间
报警阀间单独建筑面积约11.62㎡,共4 个报警阀间,总建筑面积46.48㎡,每个报警阀间均设置电采暖系统,房间负荷为638W,采用手动启停,设备自带温控与高温保护装置,房间低于5℃时开启,高于10℃时关闭,为满足阀组测试排水,房间设排水管接入就近集水坑。
2.2.2 管道部分
a) 自动喷淋消防系统部分
系统采用湿式报警阀组,管道设计为304L 不锈钢,DN50 及以上管径采用沟槽连接,DN50 以下采用螺纹连接,接喷头处管径为DN15,主管路使用吊架布置在管廊顶部。
2.2.3 火灾探测及报警部分
本工程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是整个厂区BOP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一部分,系统设计2 个报警回路,火灾报警信号回路及消防电话线引至05 子项,系统所需24V 电源主要引至就地直流电源箱,电源箱由管廊内220V 电源供电。
管廊内集水井处配有反馈液位报警的输入模块,管廊顶部设置感温光缆,在中压与低压动力桥架上设置感温探测器,现场配有手动报警按钮及声光报警器,在管廊火灾报警端子箱附近设置火灾报警显示屏。
2.2.4 承包人工作范围包括上述工程子项设计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的工作内容,也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涉及的已有道路、硬化/碎石/绿化地坪、地上/地下设施等所有受影响物项的保护、移位改造、拆除及恢复等全部工作。
2.3 工期
暂定2026 年01 月15 日开工,计划完工日期2026 年06 月20 日,总工期156 天。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下册) “附件二:采购技术规格书”,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3.3 业绩要求:近5 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含同一工程不同标段等法律法规除外情形),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3.5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7 其他要求:
(1)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近36 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
(3)近36 个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当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 被责令停业;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c)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d) 存在与招标人解除合同或因投标人原则导致与其合同业主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05 日9 时至2025 年12 月11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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