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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2026年第 12批招标滨海南 H3项目 75台风机出质保检测、滨海南区 H5、东台 H7防洪评价技术服务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服务 2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02    
核心提示: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2026年第 12批招标滨海南 H3项目 75台风机出质保检测、滨海南区 H5、东台 H7防洪评价技术服务报告的编制及评审
 

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2026年第 12批招标滨海南 H3项目 75台风机出质保检测、滨海南区 H5、东台 H7防洪评价技术服务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服务 2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
标段1:项目地点:滨海南H3 海上风电项目现场。

标段2:项目地点:滨海南区H5 海上风电项目现场、东台H7 海上风电项目现场。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服务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0 26-01-29-018-01

12.1 滨海南H3 项目75 台风机出质保检测项目

对滨海南H3 项目75 台风电机组进行出质保前的检测,涉及:整机检查、主要部件检测、运行性能评估。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入场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

500

2

DNYZC-20 26-01-29-018-02

12.2 滨海南区
H5#海上风电项
目、东台H7#海上风电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服务

(1)根据现有法规政策,滨海南区H5#海上风电项目需做二个防洪评价报告,分别是省级评审穿越主海堤防洪报告和滨海县级评审穿越北八滩渠防洪报告;东台H7#海上风电项目需做一个防洪评价报告,东台市级评审防洪报告。(2)报价人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在合同生效后25日内协助业主取得行政许可批文;
(3)投标人负责与水利行政部门、相关专家沟通、技术方案汇报,协助业主取得行政许可批文。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5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确保同步取得水利行政部门行政许可。

/

2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1

2026-0 1-29-018-01

12.1 滨海南H3 项目75台风机出质保检测项目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或江苏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资质证书,认证范围需涵盖风电检测内容;
(2)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生死亡事故;(3)投标人应具有近3 年内(自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风电场出质保检测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 个月的社保证明),应具有近5 年内承担过不少于2 个风电场出质保检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DNYZC-2026-0 1-29-018-02

12.2 滨海南区H5#海上风电项目、东台H7#海上风电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报告的编制及评审服务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或国江苏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近6 个月的社保证明),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1 月30 日至2026 年2 月5 日23:55(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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