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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阳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炉排炉技术改造项目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采购和安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09    
核心提示: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阳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炉排炉技术改造项目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采购和安装招标公告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阳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炉排炉技术改造项目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采购和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阳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炉排炉技术改造项目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采购和安装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超长期国债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自然条件及项目场址:

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阳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炉排炉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阳泉市北约 11km,荫营镇东落菇堰村东北约 1.2km 处,在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及厂房内。本项目工程主厂房现为 3×550t/d 循环流化床的土建设计,一期安装投产运营 2× 550t/d 循环流化床设备线,预留了一条循环流化床焚烧线的安装位置。本次改造计划在该预留3#线上进行建设安装一条炉排炉焚烧线及余热锅炉设备,同时,建设安装该焚烧线尾部烟气净化系统,通过设计使得预留空间满足炉排炉设备选型及附属设备安装要求;更新 #2 550t/d 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为机械炉排炉+1 台 6MW 空冷式汽轮发 2 电机组。建成后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保持 1100t/d 规模不变,配置 2 台机械炉排炉+1台 15MW 空冷式汽轮发电机组+1 台 6MW 空冷式汽轮发电机组。

1.2外部交通运输状况

阳泉市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12°54'—114°04',北纬 37°54'—38°31', 位于太原与石家庄的中间,相距均为 110km。 厂址周围主要的村落有东落菇堰、西落菇堰、西垴、东垴。本工程厂址 300m 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人群聚居点,最近村庄为东落菇堰村,与厂址的距离约为1.2km,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附近有石太铁路及阳涉(阳泉至涉县)等地方铁路。阳泉市境内主要公路有 307 国道、207 国道,阳盂高速公路及石太公路等,市内公路、乡公路四通八达。本工程厂址南距阳盂高速公路约 3.4km,西南距 207 国道约 4km,交通较为便利。

1.3 用地条件

本次改造在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厂房内,不涉及厂址变更和土地征用,不影响周边村庄布点规划,与规划的用地性质兼容。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拆迁,300 米环境防护范围内不存在敏感点。

建设规模:新建1台机械炉排炉及相应附属设备,改造1台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为 1 台 机械炉排炉(改造完成后处理能力1100t/d),增加 1 台 6MW 空冷式汽轮发电机组,完善臭气治理系统,配套更新烟气净化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等辅助工程。本项目改造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新建 1 台机械炉排炉,替代 1 台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的处理量,完善臭气治理系统,配套更新烟气净化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等辅助工程。第一阶段投产后实施第二阶段,更新 1 台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为机械炉排炉+1 台 6MW 空冷式汽轮发 2 电机组。建成后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保持 1100t/d 规模不变,配置 2 台机械炉排炉+1台 15MW 空冷式汽轮发电机组+1 台 6MW 空冷式汽轮发电机组。

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北约 11km,荫营镇东落菇堰村东北约 1.2km 处, 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

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为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阳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炉排炉技术改造项目”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的功能设计、设备构成、供货、结构、性能、安装和系统调试试验等方面。

设计界限、供货、安装施工范围:包括了从灰仓进灰法兰开始到稳定化产物出口(含吨袋打包机)全套飞灰贮存及稳定化处理工艺的所有工艺设备、管路及控制与电气系统,投标方负责设计、加工、制作、安装、调试和协助验收工作,并将随机提供质保期后一年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设备技术规范书部分,以设备技术规范书所述招标范围和技术参数为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开始供货,第一批供货以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涉及基础施工相关钢结构框架、基础部件、螺栓等,其余设备在之后2个月内逐步进场。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人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的集成商,应具备下面要求:

投标人能够提供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主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同时具备灰库及飞灰稳定化系统的专业集成能力。

3.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需有近五年(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垃圾焚烧发电炉排炉同类型设备供货安装业绩;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标段投标。

7.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承诺,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09日16时00分至2026年03月16日16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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