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  招标公告  工程    发电  500kV  新能源  化工  供电 

云南澜沧江新能源公司路山光伏发电项目线路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0    
核心提示:澜沧江新能源公司路山光伏发电项目线路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澜沧江新能源公司路山光伏发电项目线路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2.2规模:具体长度以中标单位进场后的实际设计路径长度为准。

2.3标段划分:

标段:路山光伏发电项目线路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表

序号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电压等级

长度

回数

导线截面积

备注

kV

km

 

mm2

标段

路山光伏发电项目线路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

路山光伏发电项目线路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

35

37

单回/双回

300

新建2回35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接入老黄坟茶光互补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长度约37km,架空导线截面积300mm²(其中1回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19km,单回架空线路约2km;另1回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约11km,单回架空线路约5km),地线采用OPGW光缆,地埋电缆进入升压站约6000m。

 

2.4施工地点: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2.5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6年04月15日开工,2026年10月01日前具备线路投运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日期延后不超过30天的线路投运时间不做调整。

2.6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核准:与本线路工程相关的所有专题的编制与报批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核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或备案、文物、军事、民航、净空影响、电磁环境影响、眩光影响、公路、铁路、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永久用地报批、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地质勘探、水文气象、体育(滑翔伞)、节能、压覆矿协议、压覆矿产备案批复、稳定性评价、路径协议、社会稳定风险批复意见、不可避让论证、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林木砍伐一次性补偿协议、林木砍伐许可证明文件、净空审核意见书、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环保及水保过程监测、环保及水保专项验收、房屋拆迁、青苗及占地等永久性补偿完毕证明、消防专项验收、特种设备专项验收、线路核准批复等。

(2)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线路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完善、图纸的编制和完善;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承包人委托的具备相应工程咨询等级资质(电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电网公司或电网公司认可的评审单位)开展评审通过的最终版初设方案、施工图纸、相关专项技术说明等,并出具评审意见或报告,初步设计方案须符合南方电网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初步设计评审费包含在分项投标报价表内勘察设计费用内。

(3)设备材料采购:

①架空线路导线、OPGW光缆、工程电缆由承包人依据设计方案向发包人报送相应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由发包人采购供应,其余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采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塔材、金具及附件、电缆连接架空线路杆塔上所有设备、避雷器、防雷接地等,报价包含采购、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费用。

②线路工程所需的其余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进站光缆、电缆头、光缆熔接盒、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参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手册》及《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手册》)、电缆标示桩(符合发包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③承包人须充分考虑道路运输条件,本着满足工程材料车辆运输要求在线路工程适当位置设置临时物资仓库及露天堆放场,临时物资仓库及露天堆放场须设置在运输车辆能够到达的位置,因承包人设置的临时物资仓库及露天堆放场不合理,导致甲方运输车辆(甲供材料)无法到达的,所造成的压车费及倒运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甲供物资由发包人负责运输至承包人设置的场内临时物资仓库及露天堆放场,甲供材料的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倒运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完毕后,若甲供物资还有剩余,则承包人负责将剩余甲供物资运输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包含物资归集、打包、装车、卸车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线路工程的线路复测及分坑、基础开挖、钢筋制作及安装、基础混泥土浇筑、接地槽开挖及回填、桩基检测、杠塔组立、导线架设、地线安装、光缆敷设、电缆敷设、金具安装、线路跨越、电缆沟施工、电缆上塔终端施工、电缆头制作、标志牌制作及安装、避雷器安装、电缆试验、光纤熔接、防雷接地等。线路施工中跨越或穿越桥梁、隧道、涵洞、渡槽、管道、公路等相关的审批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所有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以上项目的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5)负责线路工程跨越停送电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需带电施工的项目,带电施工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含跨越导致停(送)电期间产生的不可预见工程施工及措施费);负责整个线路工程的电子化移交工作。

(6)负责施工过程中与电网公司、当地政府、村民及相关单位的协调,确保满足项目施工及工期要求;负责用地租赁、用地手续办理(含永久用地、临时用地、林地及林木砍伐)、地面附属物补偿、征地等所有与施工有关的用地工作,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7)负责线路工程调试、维护、保修、验收、移交,并配合系统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

(8)负责投运前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电力质监站备案及验收、电网公司启动验收、防雷接地验收等线路投运前全部专项验收工作。

(9)负责投运后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临时用地复垦验收、职业健康竣工验收、档案竣工验收等线路投运后全部工作。

(10)负责线路工程并网手续办理。

(11)负责按要求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按发包人要求配合移交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回购必需的合规手续、项目资料及清单,明确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回购质量验收、安全评估标准,严格按《云南电网公司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回购工作指引(试行)》(云电规划〔2025〕391号)附件1执行,并按发包人要求移交档案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须附证书扫描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为有效业绩:

①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须为投标人独立的合同业绩,若为联合体合同则视为无效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②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设计合同业绩(若为联合体合同需承揽设计部分,附联合体协议)和至少2项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若为联合体合同需承揽施工部分,附联合体协议),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配置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c.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须附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工程实施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职务确认页、签署页等关键页面,若合同中无职务确认页,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职务证明文件或本单位职务任命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d.提供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②设计负责人:配置1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专业)执业证书(须附证书扫描件);提供在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设计方)近3个月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③施工负责人:配置1名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35kV及以上的线路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须附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或对应的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体现施工负责人业绩);提供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④安全负责人:配置1名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须附证书扫描件;提供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⑤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兼任。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购标、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6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