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5套(废气11套、废水4套)。其中电解6套废气、炭素烧3套废气、炭素焙烧2套废气、废水4套自动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检定、校准、运行工作。
服务期限:2年,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8年7月2日,若委托人30万吨240KA电解槽彻底退出运行之日早于上述截止日期,服务期按实际退出日终止。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委托方15套(废气11套、废水4套)。其中电解6套废气、炭素烧3套废气、炭素焙烧2套废气、废水4套自动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检定、校准、运行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耗材、配件的采购及更换工作,确保所运营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传。
实施内容如下
负责自动监测设备设施运营服务,现场运维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每周对在线监测设备标定、校准不少于1次。
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及配件更换,备件更换需与甲方原有
设备保持兼容和一致性。
负责在线监测系统标准气体的供应和更换,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校检工作
负责供料净化车间两台、二期污水站一台、煅烧车间和焙烧车间中央控制室各一台上位机在线监测系统软件升级和维护工作。
负责数据传输线路的维护、备件更换、数据显示及统计软件的升级维护工作等
负责在线监测数据系统安装的监控软件升级恢复工作,做好日常的维护并进行技术支持
其他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和附属设备运营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委托方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1.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1.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设备运营企业。
3.2.2投标人须在生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名盖章
页)。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3月22日至2026-03-28(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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