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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290MW1160MWh配套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2    
核心提示: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290MW1160MWh 配套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名称:张家口发电
 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290MW1160MWh 配套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290MW/1160MWh 配套储能项目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宣化区

2.4 建设规模:1160MWh

2.5 计划工期:张家口发电厂侧储能电站计划工期76 个日历天,暂定自6月1 日起至8 月15 日完工,龙关升压站侧储能电站计划工期113 个日历天,暂定自6 月10 日起至9 月30 日完工(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包含张家口发电厂百万新能源基地储能项目的储能系统、35kV 集电线路、升压站、站内外道路等建筑及安装施工(含实验、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投产移交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包含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安装,以及本项目乙供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监造、运输、二次倒运、保管、安装和调试。

2.6.1 本工程工作范围包括:

2.6.1.1 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乙供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开箱验收、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设备均需满足电网公司及集团相关规范、规程要求,也包括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从设备到场后至设备就位安装的所有倒运工作)、保管(含堆场)、资料移交。建立设备材料跟踪管理台账,负责设备、材料包装物的保管、回收、装车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最终选择的设备材料厂家、型号、技术参数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且不得使用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2.6.1.2 建安工程:投标人负责两侧储能电站内储能系统、升压站系统、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辅助工程和附属设施等的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等。建构筑施工包括场地平整、储能电池舱基础、PCS 升压变流舱基础、防火墙、电缆沟、预制舱基础、升压站设备基础、地基处理、地下管线拆改、现有输电线路迁改、地下设施、站内外道路、场区地坪、场区绿化硬化、消防系统、给排水设施、围墙、大门、护坡、挡土墙、临时用电接引(不含龙关侧储能站)、截洪沟、接地工程、采暖通风系统、照明系统、避雷针、室内外装饰装修、原有石坡拆除、原有建(构)筑物拆除等。安装施工包括储能电池设备、储能变压器、储能二次系统、主变压器系统、GIS 系统、35kV 配电装置、预制舱(一、二次)、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及UPS、监测系统、站用电系统(不含龙关侧储能站)、全站电缆、全站接地、通信及远动系统等。

2.6.1.3 调试、试验、并网验收及试运行:投标人负责电化学储能系统、升压站系统、集电线路系统的调试、试验(包含并网后性能试验、特殊试验、电网公司要求的试验)、并网验收办理(包含并网前的电科院、电网、生产验收以及报资审查、资料提供、协调会、启动会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充分调研、考虑基地项目并网涉及华北、冀北电网、张家口市供电局等相关要求及费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评审费、会务费等)、检查测试(含设备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等。包括单体调试及试验、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特殊试验及调试、保护定值计算及评审、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络安全监测能力验证评估及整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等并网前技术监督及并网符合性测试(满足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标、行标要求)并出具报告,也包含为落实安全、职业健康、水保、环保、消防等三同时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保证验收通过并取得验收、备案文件,同时按照发包方档案管理要求完成全部档案验收并移交。所有场站设备接入集控中心,包含配合接入集控中心的调试。

2.6.1.4 服务(含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

手续方面招标人负责:

1.取得项目备案、接入系统设计的审批意见。

2.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3.取得环评、地灾评估、防洪、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水保报告。

投标人负责:

1.取得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三同时(预评价、施工)、职业病防护三同时(预评价、施工),龙关侧储能站不包含安全、职业病预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

2.负责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及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张电侧储能站水保工程施工、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植物措施、水土流失防治临时措施及验收等所有水保工程工作。负责质量监督(不含质量数据接收服务)、并网协议、供电合同、购售电合同、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及其它相关手续办理的工作(包括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并取得最终批复或备案手续)。负责建设期工程保险(除招标人负责的保险外)手续办理。负责临时用地相关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复原、复耕、复绿、费用、缴纳相关税费和所有的协调、赔付(含临时用地)。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停送电协调、检查验收及其他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政府和电网公司等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工作。负责施工期内因施工原因与当地政府、村民存在阻工、超占、环境及影响建设进度等一切风险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负责组织张电侧储能的涉网初步设计报告、电能质量报告咨询评审服务,专家评审完成后最终出具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和国网华北分部认可的评审意见,以满足并网需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评审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6.1.5 数智应用:

(1)配合招标人完成信息上传集控中心,所有业务系统测点应全部对集控中心开放全量转发,控制部分系统数据采用独立通道转发上传,满足公司集控数据采集要求。注:储能站至集控中心通道及集控中心转发设备由招标人负责。

(2)负责基建期全站视频监控、智能门禁、人脸识别等智能安防系统部署,按照《电力建设项目视频监控指导意见》完成全站区视频监控系统部署,同时通过网络通道将视频监控信息上传至上一级公司监控中心。包含完成上述各项工作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制造、运输、施工、试验、检验、调试、保险、验收和服务、项目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性能考核及竣工验收、生产人员技术培训、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工作。

2.6.2 投标人配合用地红线放样、记录及影像留存;负责项目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地下管网拆改、10kV 架空线路、青苗、树木、建构筑物等)清理及相关手续办理。

2.6.3 投标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开展“四优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协助招标人按照公司储能工程后评价实施细则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

2.6.4 与其他标段分界点

2.6.4.1 与500kV 升压站扩建间隔的分界点:

(1)电气接口:分界点为500kV 升压站220kVGIS 间隔预留的母线连接接口处,220kVGIS 的安装、220kV 电缆的敷设、接入500kV 升压站由储能标段负责,包括对现有的500kV 升压站220kVGIS 进行间隔扩建。

(2)通信接口:光缆的敷设、接入500kV 升压站由储能标段负责,500kV升压站预留电缆沟接口。

(3)土建接口:分界点为500kV 升压站原有220kV 电缆沟所预留的接口,储能标段负责220kV 电缆沟施工并接入所预留的接口。储能站进站道路施工由储能标段负责,从500kV 升压站进站道路修建分支道路接至储能站。

(4)消防接口:储能站消防用水接口为500kV 升压站消防水泵房,由储能标段负责施工接引。

(5)储能控制系统接口:储能站就地设有继电器室,不设储能就地控制室。储能控制拟设置在500kV 升压站网控楼内。由储能站区就地至500kV 网控楼的电缆、光缆、取电源等由本标段负责施工。

(6)二次接口:储能系统以220kV 电压等级接入500kV 升压站的220kVGIS侧,有关的保护、远动、通信扩建和接口等工作由储能标段负责施工。

2.6.4.2 与龙关升压站的分界点:

(1)电气接口:分界点为220kVGIS 间隔预留的母线连接接口处,储能220kVGIS 间隔、储能220kV 升压变、储能35kV 预制舱、储能继电器室的安装施工由本标段负责。储能站用电引接自龙关光伏升压站站用电段,接口点位于升压站配电柜端子处。

(2)储能主变架构由本标段负责施工。

(3)本标段负责储能主变事故油管路,接至龙关标段事故油池。

(4)储能电池预制舱场地区域、储能35kV、储能主变区域的消防、视频安防(满足大唐集团要求)、照明、防雷、接地(与龙关升压站接地网预留接地体连接)、电缆敷设及防火等由本标段负责。

(5)储能区消防给水接自龙关升压站消防给水系统,由本标段负责消防给水接引。

(6)储能控制系统接口:储能及储能升压变设有独立的继电器室,但不设储能就地控制室。储能控制拟设置在龙关220kV 升压站控制室内。由储能站区就地至龙关升压站控制室的电缆、光缆、取电源等施工由本标段负责。

(7)二次接口:储能系统以220kV 电压等级接入龙关升压站的220kVGIS 侧,有关的保护、远动、通信扩建和接口等工作由本标段负责施工。

(8)土建接口:储能与升压站标段交界处采用道路及隔离围栏隔离,道路及隔离围栏由龙关升压站标段负责。储能设备(含主变)基础及电缆沟由储能标段负责,接地网以场平的预留接地体为分界点,两个接地网连接由储能标段负责。储能标段负责龙关升压站范围以外的场地平整、围墙、挡土墙、护坡接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相关要求。

3.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近3 年须具有至少1 个200MWh 及以上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3 投标人须派任两名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1 个200MWh 及以上的电化学集中储能项目(含配套储能项目)已竣工EPC 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盖章,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竣工或完工类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

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1日至 2026 年 04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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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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