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T16天虹SP@CE超市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0-2612SZ008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昌T16天虹SP@CE超市装饰工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昌T16天虹SP@CE超市装饰工程
2.2、工程 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供应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部分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交叉配合时间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其中施工作业时间包括夜间、日间作业,其中垃圾清运、材料运输、油漆、大噪音、动火等作业需安排在商场非营业期间(22:00至次日8:00前)。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砌体工程、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门窗工程、天棚工程、吊楣、家私、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成品保护(灯具、地砖、玻璃、铝材、墙柱面、电梯、扶梯、运输通道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拆除工程:拆除部分天花、墙、柱、地面及其骨架、基层等,实际以委托项目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满足南昌T16天虹SP@CE超市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七:《装饰工程质量管理细则》标准,并最终验收合格。
2.6.1.本工程执行标准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GB50084-2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8、《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等其余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注:以上标准规范如有作废,则以发布的最新的为准)
2.6.2.天虹数科商业股份 《装饰工程质量管理细则》(详见附件)。
2.6.3.维保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程项目及提供的工程材料及配件)。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电气光源等所有工程为两年;防水工程为五年。
2.7、本项目最多选1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2.8、最高投标限价及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须≥0.00%,投标报价下浮率<0.00%的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报价下浮率为负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2.9、中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南昌T16天虹SP@CE超市装饰工程合同,招标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其下属子、 作为合同签订主体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注:特别风险提示:
①投标人参与本投标活动前,应充分知悉并确认:本次招标所涉南昌T16天虹SP@CE超市装饰工程项目,以招标人与项目物业业主(江西中环国际商业管理 )成功签订合法有效的《南昌市红谷滩区T16购物中心超市房屋租赁合同》为根本前提。截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招标人与业主方尚未就租赁事宜达成最终一致,亦未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租赁合同。
②招标终止条件:若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与业主方商业条件未能达成一致、业主方单方变更或终止租赁意向、物业产权瑕疵等),导致招标人最终未能与业主方签订《南昌市红谷滩区T16购物中心超市房屋租赁合同》的,则本次招标活动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自动终止。招标人有权: (1)不向任何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若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南昌T16天虹SP@CE超市装饰工程合同》的,则该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 (3)若已签订《南昌T16天虹SP@CE超市装饰工程合同》的,招标人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且该解除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但招标人应返还中标人已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有)。
③费用及风险承担: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担本项目的全部不确定性风险。投标人参与投标及中标后为履行合同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备料、人员安排、分包意向等)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损失或机会成本,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招标终止或合同被解除)均不得向招标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或违约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使用应符合证书核发机构相关的规定。
3.4、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
3.5、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标准:公共建筑装修装饰类项目,且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业绩时间认定标准: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在2023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项目概况、合同双方盖章页等核心内容);②须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③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在过去三年内,投标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或疏忽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