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海安2026年智能无纸化会议设备及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海安2026年智能无纸化会议设备及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NTCG-2026-1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业主海安无纸化会议系统相关设备及视频会议相关设备,项目预算25万元。
1.2供货期:不超过15天(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计)
1.3质保期:不低于3年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5万元,超过此价格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1.5付款方式:(1)设备全部到货后,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总价的70%;(2)设备终验通过合格后,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总价的25%;(3)质保期满后,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合同总价的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所投系统产品原厂质保函(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2.5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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