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丹东电厂2026年度蓄水库清淤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东港市
2.2 规 模:丹东电厂的海水蓄水库利用在电厂附近的大东沟的天然弯道开 挖而成,蓄水库的开挖总长度为1058m,上游直段257 m,下游直段403m,底宽约150m,顶宽297.6m,中间弯段长398m,底宽301m,顶宽448.6m。蓄水库调节水深3.5m(高程-3.5m至-7m);备用水深1.0m;备淤厚度1.0m,蓄水库底高程-9.0m。标高-3.5m至-7.0m间有效库容约80万m³。潮水进入蓄水库后流速大大减缓并至平稳,海水携带的泥沙沉积下来,使蓄水库淤泥回淤较大,并存有大量渔网、破布等杂物。为保证取水安全,需对蓄水库进行淤泥清淤,以确保蓄水库安全有效库容。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施工地点:辽宁省东港市丹东电厂蓄水库区域。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215个日历日,具体开峻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方必须满足工期要求。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清淤工程量按27.5万立方米计的蓄水库(含进水通道)清淤疏浚工程。含清淤施工与地方相关部门协调工作费用、吹填淤泥临时及永久存放场地费用;含将淤泥由临时存放场地倒运至永久抛泥场地运输及疏浚工程费、各项规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本工程涉及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清淤疏浚工程业绩(所提供业绩应为主承包人,转包、分包业绩不予认可);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06-05 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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