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结算数据应用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 2.系统保障 2.1 供应商负责CRA系统的使用支持、维护、检测、更新及咨询服务。 2.2 供应商每日有专人对CRA系统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2.3 供应商负责客户化开发软件的安装、更新及升级。在进行系统更新和升级时,供应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国货航更新和升级的具体内容、原因及要达到的效果。供应商应及时对国货航提出的使用意见做出响应并在更新、升级中得以体现。 2.4 供应商在系统维护升级、故障处理过程中涉及到源代码改动的均须正式通知国货航,并提供更新的系统源代码给国货航。 2.5 供应商对系统性能进行监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和优化;对硬件性能进行关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国货航,并配合国货航进行硬件升级。 2.6 供应商对系统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应用进行性能优化。 2.7 供应商应制定完整的备份、恢复策略,保证备份完整、可用,在系统发生灾难时进行灾难恢复。 2.8 供应商建立系统定期停机维护制度,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 2.9 供应商对数据库定期维护,在硬件不存在性能瓶颈的前提下,保证数据库的性能。 2.10 供应商应构建应急流程,保障核心流程的高度可用。 3.定期巡检 供应商每季度及重大节假日进行系统巡检,并提交系统巡检报告。巡检报告应给出风险提示及建议解决方案,并在双方配合下,完成解决方案的实施。 4.培训 供应商每年为国货航提供累计10天的技术和应用培训,以保证国货航获知系统技术与应用功能的最新更新。培训范围包括:系统维护、系统开发、系统应用模块的后台配置、新增功能等。培训的具体内容及形式根据实际需要协商。供应商应根据运行维护期的系统主要变更进行操作手册变更。 5.增强开发 在CRA系统运行维护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新增功能开发和升级服务,从而满足用户需求。 每年度免费预留30人天作为系统新增功能开发和升级工作的使用人天数,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业务的复杂性和用户需求的不可预见性,当30人天的预留工作量不能完全满足系统开发和升级服务所需时,双方应进行协商评估开发和升级所需工作人天,达成一致并确认后,进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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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独购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中航材利顿航空科技股份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5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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