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X06-WZ-X002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 2026 年4 月30 日开工建设(第一罐混凝土),建设工期按
“28+2 个月”控制,两台机组分别于2028 年8 月、2028 年10 月投产。
2.5 设备名称: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
2.6 数量:6 套干式卸料设备、5 套湿式卸料设备及气化槽设备;4 台灰斗气化风机及4 台灰库气化风机;2 台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及3 台灰库气化风电加热器。
2.7 技术规格:干灰卸料机:出力200t/h;调湿灰卸料机:出力200t/h;灰斗气化风机:额定排气量26m3/min、排气压力0.066MPa(g),灰库气化风机:额定排气量34m3/min、排气压力0.098MPa(g)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进口温度≤风机出口风温-5℃(根据工程布置情况提出),出口温度≥230 ℃,灰库气化风电加热器:进口温度≤风机出口风温-5℃(根据工程布置情况提出),出口温度≥150℃。
2.8 招标范围:干式卸料设备6 套(包含干灰散装机及附属设备、管道、阀
门等)。湿式卸料设备5 套(包含湿式搅拌机及附属设备、管道、阀门等)及气
化槽设备,4 台灰斗气化风机、4 台灰库气化风机、2 台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3
台灰库气化风电加热器、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
2.9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延安电厂二期2×
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2.10 交货期:暂定于2027 年7 月31 日前100%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 年(自2021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 个10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配套的灰库卸料系统设备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投运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签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
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6-06-04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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