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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灵东矿井集中供热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29    
核心提示: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灵东矿井集中供热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灵东矿井集中供热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2.2 规 模: 厂区外新建DN250供水、DN350回水直埋保温管道总长度17000m(供水管8500m、回水管8500m),厂区内建设智能热网监控中心、两座混水站、两座换热站及主副井空气加热器,热媒参数为105/55℃热水,满足工业场地建筑供暖耗热量需求。

2.3 标段划分: 扎赉诺尔煤业公司灵东矿井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东煤矿周边

2.5 计划工期: 双方签订合同,以开工报告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后18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交付使用

2.6 招标范围:1.新建DN250供水、DN350回水直埋保温管道总长度 17000m(供水管8500m、回水管8500m),热媒参数为105/55℃热水,满足工业场地建筑16MW供暖耗热量需求。施工内容包含不限于管道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管道采购、安装与焊接、无损探伤、压力试验、保温接头制作、沟槽回填夯实、过路顶管施工、河道穿越施工、系统冲洗、阀门安装、新建井室、绿化恢复等。

2.建设智能热网监控中心,含服务器、大屏、操作员站等硬件设施及全面智能监控、能耗管理、智慧供热驾驶舱、手机APP等智能热网监控软件,达到对本项目的回水加压泵站、换热站、混水站自控设备智能控制、调整和保护功能。

3.回水加压泵站、换热站、混水站内安装监控、供电、高区供热、低区供热、井筒防冻供热及洗浴热水换热系统,采购一次网回水增压泵等配套设备。

4.安装室内、外供热管道(含四套独立系统及配套管材、管件、阀门等)、通风系统相关设备。

5.新建主井、副井空气加热室,配置空气加热机组、配电及控制设备。

6.以上所需设备、配件材料、工器具等全部由投标人提供,为完成该工程整体目标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当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附件一(*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此清单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含完成该项目所需所有费用)、施工图纸附件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3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所在投标单位的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备注:近一年是指2025年1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内容包含管道长度5000米及以上且管径(公称直径DN)200毫米及以上的热力管道铺设(或热力管网)施工或热力站(含换热机组安装)施工业绩合同。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其他要求:不允许分包。

3.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29日至2026-06-05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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