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低碳院百吨级二氧化碳电催化还原制乙醇试验装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10422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主要基于招标人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研发的电催化还原CO2制乙醇技术,进而设计、建造、调试及运行一套百吨级CO2电催化还原制乙醇试验装置(以下简称“试验装置”),该试验装置至少包括控制系统、气体供给单元、尾气处理单元、电解液循环分离单元、补水单元、热管理单元、电源管理单元、电堆以及电堆再生单元等部分,具有高度集成化、模块化、易移动搬迁和可重复使用等特点。
试验装置采用集装箱撬装形式,集装箱外表面印刷招标方提供内容,放置场地为水泥硬化地面。
2.2 其他,装置性能要求:
1)装置规模CO2处理量100吨/年,操作弹性80~110%,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操作压力范围0~0.35MPaG,温度范围常温~60℃。
2)直流电源功率不小于40kW/台。
3)电解池电流密度不小于150mA/cm2,单个电解池槽压不高于4.5v,电堆总功率不低于80kw。
4)电解槽阴极单层催化面积不小于20cm * 20cm、不大于30cm * 30cm;电堆阴极总有效催化面积不小于45000cm2。
5)装置密封性良好。试验装置各单元充入不低于0.45MPa氮气,保压10min,压降<2kPa。整机水压测试,不低于0.45MPa下保持10min,无渗漏无变形。
6)装置在通入设计流量纯CO2条件下,产出乙醇等C2+产物,稳定运行72h以上。
交货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日起120天内,运抵至交货地点,并完成试验装置安装、调试及72h稳定运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本标的物同类型的二氧化碳电解(或二氧化碳电催化还原)系统装置(电解槽(或电解反应器)功率≥5kw)且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验收通过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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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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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nenergybid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