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
2.2项目规模: 山东聊城阳谷118.75MW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118.75MW,拟安装19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160m机型,每台风机配1台35kV箱式变压器,经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220kV主变升压后接入电网。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 日内到货(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灯器具及附件-送出工程航空障碍灯设备采购:60套B型中光强障碍灯、190套B型低光强障碍灯及控制设备、附属电缆、随机备品备件、随机专用工具等供货、运输(现场车板交货,运距自行考虑)及保险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灯器具及附件-送出工程航空障碍灯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航空障碍灯供货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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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