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县发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三期建设及机组侧改造项目补偿器采购项目已批准,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2.2 项目规模:2×1000MW机组供热改造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交货日期2026年7月31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邹县发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三期建设及机组侧改造项目补偿器采购(CHDTDZ624/26-QT-001001):邹县公司供热首站三期建设及机组侧改造项目,计划建设一座2000万平方米换热能力的首站建筑,使用7号、8号机组作为供热首站的汽源,并新建一条蒸汽管道。本项目需采购蒸汽管道布置所需的膨胀节,主要包括3件DN2200的曲管压力平衡型补偿器和7件DN2200的平面铰链式补偿器,1件DN1600直管平衡补偿器。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补偿器(膨胀节)-邹县公司供热首站三期建设项目补偿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备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2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
8.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口径≥DN1500且设计温度≥350℃且设计压力≥0.8MPa的补偿器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未表明供货补偿器参数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每项投标业绩合同应提供对应的结算全额无遮挡发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11 11:35到2026-06-1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