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新区经开区A坝区A01-30号地块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CG-西北片区-昌都工厂-酿造联合车间及制冷站土建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 昌都工厂酿造联合车间及制冷站土建工程
交货期/工期: 1.开工日期:合同生效接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5日内。
2.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310日历天(其中现场施工工期250日历天,验收期60日历天)。
3.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项符合以下条件的框架结构工业厂房工程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包含合同首尾盖章页、合同金额及工程范围等主要信息的合同文件复印件,且上述信息在材料中应保持一致。所有要求的证明材料必须完整提供,如任一材料缺失、信息不一致或无法体现业绩要求相关内容,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3、项目经理要求:1)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保持一致。提醒事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无效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项目经理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缴费记录须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满3个月及以上,如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若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设企业,可依据实际成立时长提供相应期限的社保缴纳证明。
4、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所有人员(含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并均需提供对应的资格证书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缴费记录须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满1个月及以上,如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5、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行政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2日 - 2026年06月17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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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