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煤泥废水干化系统设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泥废水干化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HZJ-202606WZ-04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 个月
2.5 设备名称:煤泥废水干化系统设备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日处理≥280m³,浊度≤5NTU,泥含水率≤35%;射雾器射程≥65m;要求洗车 / 冲洗装置全自动防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1 套煤泥废水干化装置、14 套射雾器、2 套智能洗车装置、 116 套地面冲洗装置、2 套自动冲洗装置等要求成套设备。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区短株山南侧(13 号地块),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合同设备的供货,且满足项目里程碑节点工期要求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 ”、“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 ”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 1 项国内燃煤发电机组煤泥废水干化处理系统(采用压滤固液分离工艺)供货并投运满一年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同时至少包含:(1)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
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若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注:若合同或投运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机组类型(燃煤)、工艺等信息,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网页截图、技术协议等)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02日至 2026 年 06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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