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电厂#1、#2机组深调供热改造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驻马店公司现运营两台亚临界330MW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11年1月、4月投产。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提升机组在新能源高占比背景下的深度调峰能力,同时满足日益增长的区域热负荷需求,提高机组供热可靠性及热电解耦水平,拟对#1、#2机组实施深调供热改造。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人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2机组各增设一套高压旁路,自锅炉主蒸汽管道引出三通,经电动高旁阀接入再热冷段母管,单套抽汽容量335t/h;#1机组低压旁路改造,在热再抽汽减温减压器后增设三通,经二次减压阀后蒸汽降压至0.4MPa以下接入热网加热器进汽母管,抽汽容量200t/h。改造后双机82.5MW(25%)工况,可实现采暖供汽420t/h、工业供汽200t/h。改造后机组在深度调峰工况下具备稳定、高效的供热能力。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EP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选型、采购、运输、保管;土建基础、设备及管道安装;热控、电气适配性改造;系统整体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2.1.3工期:总工期153天。
工期计划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2026年11月10日前全部设备达到投运条件,预估实施区间为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1月10日;
2)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全部改造、调试及试验、消缺、资料移交等所有工作。
3)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供热改造(或同时包含高低压旁路的供汽改造)EPC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另须提供每份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必须体现项目信息,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火电机组供热改造(或同时包含高低压旁路的供汽改造)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火电机组供热改造(或同时包含高低压旁路的供汽改造)EPC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火电机组供热改造(或同时包含高低压旁路的供汽改造)EPC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章节-承包人建议书-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不得同时分包),未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2)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施工资质);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资质);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29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6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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