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杭锦能源塔然高勒煤矿北部风井场地35KV输电线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361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
杭锦能源公司塔然高勒煤矿位于塔然高勒矿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杭锦旗、达拉特旗,面积227.25km2,共有4个可采煤层(3-1、4-1、4-2、5-1煤),资源总量近19亿吨。矿井2008年7月取得核准批复(核准建设规模1000万吨/年),2012年6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能力10Mt/a。
目前矿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西翼部分已全部完成,矿井永久提升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信系统、人员定位和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形成,地面配套选煤厂、铁路专用线及其他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根据塔然高勒煤矿项目建设方案需在已有矿井工业场地西北约6.8km处北部风井场地新建35kV预制舱式智能变电站一座,担负北部风井场地地面及井下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负荷的供电,同时由塔然高勒110kV变电站建设两条并行35kV输电线路至北部风井场地35kV变电站。
该工程为两条并行35kV输电线路,路径全部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镇呼金高勒村,由塔然高勒110kV变电站向东电缆出线,后向东钻越110kV、35kV线路后沿库计沟向南行进,经呼金高勒二队至呼金高勒村后左转跨越库计沟、呼金高勒村,经呼金高勒十一队,分别右转向东输电进入北部风井场地新建设35kV变电站。Ⅰ回、Ⅱ回线路全长分别约为8.6km,线路全长17.2km,导线采用JL/G1A-240/30-24/7型钢芯铝绞线,每相一根。地线一回采用24芯输电复合光缆(OPGW)光缆一根,地线二回采用1*19-9.0-1270-B(GJ50)一根。出线电缆全长420m,采用ZC-YJV63-26/35-1×630型号电缆,每相一根。两回线路建设铁塔61基,其中耐张、转角杆塔20基,直线塔41基。
本工程全线按d级污秽区进行绝缘配置,直线杆塔采用单串FXBW-35/70型合成绝缘子,重要交跨采用具有独立挂点的双串FXBW-35/70型合成绝缘子,耐张、转角和终端塔采用双串FXBW-35/70型合成绝缘子,跳线串采用XWP-70型瓷绝缘子。所有绝缘子爬电比距均不小于3.2cm/kV。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两回塔然高勒110kV变至塔然高勒煤矿北部风井场地35kV变电站35kV输电线路。采购范围包括:依据施工设计图完成2回35kV输电线路建设,包括材料采购、运输、卸车、保管、二次运输、建安施工、临时用水电、施工便道,通过电网公司验收、协调解决地企关系(包括村民问题)、工程检查及试验、系统调试、启动试运、送电、植被恢复、施工垃圾清运,完成设备监造、人员培训、质量缺陷修补、质保期服务等,并完成地方相关部门合规性文件的办理等。一切以实现塔然高勒煤矿北部风井场地35kV变电站输电线路送电为目的,无论在采购范围中是否说明,均包含在此次招标采购范围之内。
本工程所涉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标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执行。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建设完成具备送电条件,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在35kV变电站建设完成具备送电条件后15日历天内完成送电。
(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缺陷责任期为24月。
(5)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
(6)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杭锦能源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证类别和等级需包含承装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以及对应合同的至少1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和发票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每份业绩合同提供至少1张对应结算发票(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5kV及以上输变电(或送变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近半年内(2022年6月起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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