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三方信用体系建设赋能信贷产能提升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三方信用体系建设赋能信贷产能提升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WH-530100-2025-0208-0101
2.3招标范围: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客群营销流程化、人员能力赋能化,实现六大客群(农村、沿街商户、专业市场、社区居民、企事业机关单位、存量客户)的批量授信与存贷一体化营销,最终构建可持续的信贷产能提升机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预算金额:¥30.00万元(叁拾万元整)。
2.5服务期限:现场指导不少于30天,服务时长3个月。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2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3投标人参加社会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 年内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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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